簡介

新莊文昌祠,清嘉慶十八年(1813年)由艋舺縣丞曹汝霖倡導捐建,原址在 新莊路慈祐宮右側,與慈祐宮合而為一建築群。光緒元年(1875年)遷至新莊市 碧江街二十號現址,佔地約 893平方公尺。新莊文昌祠為清代臺北地區四所文昌 祠中規模最大者,該祠經內政部公告指定為臺閩地區第三級古蹟。

文昌祠雖在清光緒年間已自慈祐宮獨立分出,但兩廟祠之間仍維持著一定的 連繫關係,例如民國八十二年(1993年)該祠由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,其主任委 員同時也是慈祐宮管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