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介

1912年日人在此興建地方法院,就其建築風格而言,是「式樣建築」的典型代表。所謂「式樣建築」,是指模仿西洋古典各時期風格的建築,在本世紀初期曾風行一時。這些高大顯眼、造形華麗的公共建築,充分表現日本殖民帝國的強勢統治作風。而「地方法院」古典迷人的外貌背後,更掩藏著一樁悲壯的武裝抗日行動。1915年6月,原以台南西來庵做為掩護的抗日團體,因事機敗露而逃到瞧吧哖(今台南縣玉井)和日警激戰。一個多月後,抗日軍敗退,首領余清芳被捕,事後日本部隊為了報復,竟在當地屠殺三千多人,是為「瞧吧哖大屠殺」。同年8月,總督府即開設「台南臨時法院」對該案做出判決,被處死刑者竟高達866名,消息傳出,舉世譁然。最後日本政府終於在各國輿論壓力下,藉著大正天皇登基之名義,對「罪犯」進行「特赦」,然而包括余清芳在內的95人,卻早已被絞身亡!光復後,地方法院的存廢幾度引起極大爭議,最後終因其歷史價值而被指定為二級古蹟,得以保存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