戲水活動安全須知 回首頁

 由於入水後,身體驟然受水壓及冷水刺激,患有心臟病、肺病、氣喘病的民眾,切忌從事游泳運動,而患有香港腳、角膜炎及感冒等疾病者,也不宜游泳弄潮,避免傳染他人。

 不管泳技如何,最好不要單獨游泳,並在有人負責看守的安全區域及設有救生員的水域游泳,且應遵守當地水上安全規則。

 初學游或泳技不佳者,應了解自己實力,同時在不清楚泳區環境前,切勿擅入深水區,以免淹溺,不以充氣的救生圈、空氣墊及其他人工浮墊來支撐或取代游泳能力。

 不要在不熟悉的水域或淺灘中跳水,更不要高估個人游泳能力,如想作長短距離游泳,最好與海岸平行、為安全。

  身體過熱時、飯後、以及雷電天候,不下水游泳。

 在泳池游泳,最好與跳台和跳板保持安全距離;而在海灘,勿游近碼頭或椿柱,並應避免長期浸在水中及在陽光下暴曬過久。

 在溪流戲水,不諳溪水深淺或有無漩沼,最好避免下水,尤其看來平靜無波的水澤,隱藏危機最大。

 從事溪流泛舟活動,要確實依照規定正確穿著救生衣。

 只在有需要時才呼救,不要假裝溺水。

 不諳跳水技術前,不要輕易嘗試,並應接受合格教練指導。

 在海邊游泳和被暗流帶離岸邊,不要驚慌、也不要與逆流相爭游,應與岸平行游泳前進,待游出激流後,再游向岸邊。如無法游出激流,可向岸邊揮手或呼喊求救。